盘龙公司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盘龙公司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沿新村四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利用原来部分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成10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装置。项目分为两部分:1、项目利用“湿法磷酸半水——二水”技术对现有湿法磷酸二水装置进行升级改造,生产高浓度半水湿法磷酸,副产高洁净度磷石膏和氟硅酸或氟硅酸钠,不增加磷酸和磷石膏产能,可提高磷、氟利用率,还能显著节能降耗。2、以前部分高浓度半水法湿法磷酸为原料,采用萃取净化技术生产净化磷酸,拟增加半水磷酸预处理、萃取、反萃、浓缩等工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苟老师
联系电话:1389020201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工环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工
联系电话:15680593180
电子邮件地址:16139504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第二次公示前),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盘龙公司磷酸盐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༯span>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span>⠂༯span>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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