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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布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9-2020年本)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8 10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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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9—2020年本)》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一、清理背景

2019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9〕66号),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不得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省政府指导清单,结合阿坝州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州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州级相关部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二、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目录,州级行权部门逐项承接确认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此次州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涉及41个行权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10项行政权力。

清理过程中,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公布的指导目录清单进行承接,不新增行政职权,州级部门承接清理完后,由州行政审批局逐项审核汇总,再送各部门复审,复审后报州行政审批局再次审核,形成了《阿坝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9-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在再次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三审三回”形成了《阿坝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2019-2020年本)》。

经州司法局、州委编办、州行政审批局审核,九寨沟、黄龙、四姑娘山、达古冰川等4个景区管理局,按照“法定授权”的原则,各有13项行政处罚权力一并列入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

三、动态调整后的权力清单目录

通过清理审核,阿坝州州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384项。其中:行政许可涉及30个部门265项,行政处罚涉及40个部门4339项,行政征收涉及12个部门17项,行政强制涉及23个部门165项,行政确认涉及19个部门41项,行政裁决涉及5个部门8项,行政给付涉及3个部门5项,行政检查涉及31个部门268项,行政奖励涉及22个部门100项,其他行政权力涉及28个部门176项。(详见附件2)

四、下放行政权力66项

在动态调整过程中结合我州实际,州本级下放县(市)行政权力66项,涉及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4个部门。其中州财政局行政许可1项;州住建局行政许可1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7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州水务局行政许可1项,州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7项(由于市场监管局的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包含几个至几十个小项,此次下放为部分小项,所以州本级权力清单依然保留此7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3)

五、取消行政权力46项

一是州公安局取消6项。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公安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0〕134号)。

二是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取消5项。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省经济合作局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0〕74号)。

三是州水务局取消16项。依据:取消的16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设定依据是《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或《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不适用于阿坝州予以取消。

 四是州住建局取消19项。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复函》(川编办函〔20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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